得罪人被砸?愛車後擋風玻璃全碎 原來是是砂石車倒車撞上(民眾提供)
〔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「還好不是被砸車,不然真是嚇死人了!」台中市北屯區張姓男子近日取車時,驚見愛車的後擋風玻璃全碎,一度以為被找麻煩惡意損毀心生不安,趕緊報警處理,所幸警方積極追查,調閱監視器畫面後,才發現原來是砂石車倒車時不慎撞上,雖虛驚一場,但砂石車司機也收到肇逃罰單。
台中市第五分局交通分隊上週五接獲報案,東山路1段巷內有車子遭到破壞,警員吳政哲趕往處理時,張姓車主表示,稍早要取車時,驚見停在路邊轎車的後擋風玻璃全碎、脫離窗框,懷疑是有人要找自己的麻煩而砸車,不由得心生恐懼報案求助。
然吳員仔細勘察發現,轎車車尾板金有凹陷,研判遭到其他車輛撞擊的機率很高,立即查訪附近商家及住家,經由熱心民眾提供監視器影像終於釐清,原來是一輛砂石車,在倒車過程時撞到張男轎車的「C柱」(位於車尾與車門之間的重要支撐柱),除造成整輛車劇烈晃動,也導致後方擋風玻璃破損。
警方隨後循線通知涉案的砂石車許姓司機(64歲)到案,許男辯稱,因事故當下因為沒有看到車主,又趕著去上班,想說下班後再來找車主討論賠償事宜才沒報警,張男非常感謝吳員積極認真的追查,若沒監視器拍到事發過程,還真的以為車輛是遭人惡意毀損,另外也將向許求償損失。
第五分局長劉其賢提醒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,「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,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;逃逸者,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。」民眾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,無論損害程度大小,均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處理,切勿因一時疏忽或誤解而擅離,否則恐將面臨法律責任。